合同管理的原则是指监理单位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过程中针对各类合同的管理须遵循的宗旨,贯穿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包括:事前预控原则、实时纠偏原则、充分协商原则和公正处理原则。
事前预控的目的是进行项目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性对策,尽量减少承建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
(1)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分析合同构成因素,明确项目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控制投资的重点。
(2)预测项目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索赔的发生。
(3)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如期提供实施现场,使其能如期开工、正常实施、连续实施,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4)按合同要求,如期、如质、如量地供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的材料、设备到现场,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5)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是指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及时纠正发现承建单位错误和不当的做法及一些违反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约定的行为。如项目进度慢、产品有质量缺陷等问题,实时给相关方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提出。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如果合同双方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如项目变更、延期的提出,合同一方提出索赔要求等,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分析报告,充分听取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意见,主动与双方协商,力求取得一致同意的结果。这样做不仅能圆满处理好双方争端,也有利于顺利履行和完成合同。当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
权做出监理决定。
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悟守职业道德,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做出公正的决定。诸如在索赔过程中,合理的索赔应予以批准,不合理的索赔应予以驳回。
合同管理的这几项原则,贯彻合同管理的整个过程。当然,在实际监理工作中还会遇到更多更复杂的问题有待处理,每个监理人员都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遵循合同管理的几项基本原则,做好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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