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每年进行1~2次,按全国统一时间进行。
第二十三条 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和培训等项目的收费标准按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浙江省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