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第八条 申报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通信专业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通信专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通信专业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通信专业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
(五)取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博士学位。
第九条 申报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获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资格后,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6年;
(二)获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资格后,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三)获得通信及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资格后,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四)获得通信及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资格后,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第十条 通信工程师除参加任职资格考试外还需进行能力测评,即撰写代表本人目前学术水平的论著(著作、译著、论文)或技术报告1篇;高级通信工程师,除参加资格考试外,也需进行能力测评,即撰写代表本人目前学术水平的论著(著作、译著、论文)或技术报告2篇,其中1篇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著的测评将组织通信行业业内专家评审,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第十一条 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认证考试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通信行业范围内通用。
第十二条 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助理、中级、高级通信工程师考试均设通信新技术、新业务知识和通信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中、高级通信工程师资格加考通信英语。
通信新技术、新业务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成绩当次有效。
通信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
通信英语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成绩当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