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3.3商标权
1.商标的概念
商标是指能够将不同的经营者所捉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并可被视觉所感知
的标记。
2.商标权的内容
(1)使用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权利。
商标的使用方式主要是直接使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商品容器,也可以是间接地将商标
使用于商品交易文书、商品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业务活动中。
(2)禁止权。指商标所有人禁止任何第三方未经其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
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禁止权的效力范围大于使用权的效力范围,不仅
包括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还扩张到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和与核定商
品相类似的商品。
(3)许可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使用许可关
系中,许可人应当提供合法的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
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被许可商标,保证被许可使用商标的商
品质量,以及在生产的商品或包装上应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4)转让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权利。转让注册
商标,除了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外,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
商标局核准,井予以公告。未经核准登记的,转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5)商标的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IO年,但商标所有人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
并维持专用权的,可以通过续展注册延长商标权的保护期限。续展注册应当在有效期满
前6个月内办理,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仍未提出申请
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IO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
计算。续展注册没有次数的限制,
3.商标权的保护
(I)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①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
同或近似的商标。
②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商标法》对这种行为的认定作了修改,只要有销售侵
权商栎的行为即属于侵权,但不一定承担赔偿责任。
③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此类标识。
④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⑤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
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和隐匿等便利条
件的。
(2)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商标注册程序中的保护和商标使用中的保护两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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