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3.2专利权
1.专利权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人,包括以下几
种人。
(1)发明人或设计人。他们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应当是自然人,不能是
单位或者集体,例如“××科研组”等。如果是数人共同做出的,应当将所有人的名字
都写上。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其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
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发明人可以就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剩,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为专利权人。
(2)发明人的单位。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
为专利权人。
(3)合法受让人。合法受让人指依转让、继承方式取得专利权的人,包括合作开发
中的合作方、委托开发中的委托方等。
(4)外国人。具备以下4个条件中任何一项的外国人,便可在我国申请专利。
①其所属国为巴黎公约成员国。
②其所属国与我国有专利保护的双边协议。
③其所属国对我国国民的专利申请予以保护。
④该外国人在中国有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
2.专利权的内容
(1)专利权人的权利。
①独占实施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
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②转让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移给他人所有。专利权转让的方式有
出卖、赠与、继承和投资八股等。
③实施许可权。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
(2)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人的主要义务是缴纳专利年费。
(3)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
自申请日起计算。此处的申请日,是指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3.专利权的保护
(1)专利侵权行为。
根据现行专利法,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可分为如下几种。
①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②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③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即指行
为人本意不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
相同。反向假冒,即指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
出售。
(2)诉前临时措施和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诉前临时措施,是指在诉讼开始之前,为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所采
取的措施。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
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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