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3.2工作程序
(1)提出与接受变更申请。
变更提出应当及时以正式方式进行,并留下书面记录。变更的提出可以是各种形式,
但在评估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2)对变更的初审。
变更初审的目的如下。
①对变更提出方施加影响,确认变更的必要性,确保变更是有价值的。
②格式校验,完整性较验,确保评估所需信息准备充分。
③在干系人间就提出供评估的变更信息达成共识。
④变更初审的常见方式为变更申请文档的审核流转。
(3)变更方案论证。
变更方案的主要作用,首先是对变更请求是否可实现进行论证,如果可能实现,则
将变更请求由技术要求转化为资源需求,以供CCB决策。常见的方案内容包括技术评
估和经济评估,前者评估需求如何转化为成果,后者评估价值和风险。
(4)项目变更控制委员会审查。
审查过程,是项目所有者据变更申请及评估方案,决定是否批准变更。评审过程常
包括客户、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等。审查通常是文档会签形式,重大的变更审查可以包
括正式会议形式。
审查过程应注意分工,项目投资人虽有最终的决策权,但通常在专业技术上并非强
项。所以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将专业评审、经济评审分开,对涉及项目目标和交付成果的
变更,客户的意见应放在核心位置。
(5)发出变更通知并开始实施。
评审通过,意味着项目基准的调整,同时确保变更方案中的资源需求及时到位。
项目基准的调整,包括项目目标的确认、最终成果、工作内容和资源、进度计划的
调整。需要强调的是,变更通知后,不只是包括实施项目基准的调整,更要明确项目的
交付日期、成果对相关干系人的影响。如变更造成交付期的调整,应在变更确认时发布,
而非在交付前公布。
(6)变更实施的监控。
要监控的,除了调整过的项目基准中所涉及变更的内容外,还应当对项目的整体基
准是否反映项目实施情况负责。通过监控行动,确保项目的整体实施工作是受控的。
变更实施的过程监控,通常由项日经理负责项目基准的监控。管理委员会监控变更
明确的主要成果、进度里程碑等,可以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控职责。
(7)变更效果的评估。
变更评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①首要的评估依据,是项目基准。
@还需结合变更的初衷来看,变更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否已达成。
③评估变更方案中的技术论证、经济论证内容与实施过程的差距并推进解决。
(8)判断发生变更后的项目是否已纳入正常轨道。
项目基准调整后,需要确认的是相应的资源配置和人员是否及时到位,更需多加关
注。之后对项目的整体监控应按新的项目基准进行。涉及变更的项目范围及进度,在变
更后的紧邻监控中,应更多地关注,当确认新的项目基准已经生效则按正常的项目实施
流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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