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2(2005年5月试题6~7)
微机A和微机B采用同样的CPU,微机A的主频为800MHz而微机B为1200MHz.若微机A的平均指令执行速度为40MIPS,则微机A的平均指令周期为__(6)__ns,微机B的平均指令执行速度为__(7)__MIPS.
(6)A.15 B.25 C.40 D.60
(7)A.20 B.40 C.60 D.80
试题2分析
计算机的时钟频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机器速度,一般来讲,主频越高,速度越快。但是相同频率、不同体系结构的机器,其速度和性能可能会相差很多倍。通常来说,提高处理器的时钟频率能够提高系统的性能,因为在同样的时间内,提高时钟频率,使得时钟周期减少,指令的执行时间减少。
在计算机发展的初期,曾用加法指令的运算速度来衡量计算机的速度,速度是计算机的主要性有指标之一。因为加法指令的运算速度大体上可反映出乘法、除法等其他算术运算的速度,而且逻辑运算、转移指令等简单指令的执行时间往往设计成与加法指令相同,因此加法指令的运算速度有一定代表性。
表示机器运算速度的单位是KIPS(每秒千条指令),后来随着机器运算速度的提高,计量单位由KIPS发展到MIPS(每秒百万条指令)。常用的有峰值MIPS、基准程序MIPS和以特定系统为基准的MIPS.MFLOPS表示每秒百万次浮点运算速度,衡量计算机的科学计算速度,常用的有峰值MFLOPS和以基准程序测得的MFLOPS.
MFLOPS可用于比较和评价在同一系统上求解同一问题的不同算法的性能,还可用于在同一源程序、同一编译器以及相同的优化措施、同样运行环境下以不同系统测试浮点运算速度。由于实际程序中各种操作所占比例不同,因此测得MFLOPS也不相同。MFLOPS值没有考虑运算部件与存储器、I/O系统等速度之间相互协调等因素,所以只能说明在特定条件下的浮点运算速度。
在本题中,微机A的平均指令执行速度为40MIPS,即微机A平均每秒执行4千万条指令,因此其平均指令周期(Cycle Per Instruction,CPI)为(1/4千万)秒,即
CPI = 0.25×10-7s = 25×10-9s = 25ns
因为微机B的主频为1200MHz,是微机A主频的1200/800 = 1.5倍,所以,微机B的平均指令执行速度应该比微机A的快1.5倍,即40×1.5 = 60MIPS.
试题2答案
(6)B (7)C
各省软考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