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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调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等5项考试成绩公布办法及复查时间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8-21 14:50:14 点击数: 尚大软考交流群:376154208
关于调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等5项考试成绩公布办法及复查时间的通知 各位考生:
自即日起,我中心对以下5项考试的成绩公布办法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请考生直接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进行查询。 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请考生直接登陆全国通信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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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等5项考试成绩公布办法及复查时间的通知

 

各位考生:
  自即日起,我中心对以下5项考试的成绩公布办法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请考生直接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进行查询。

  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请考生直接登陆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进行查询。

  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可直接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ksxx/)查询或通过本网站链接该地址查询。需查询准考证号的考生请直接进入本网站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进行查询。

  四、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可直接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查询。

  五、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生可直接登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www.cirea.org.cn)查询或通过本网站链接该地址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客观题部分除外),可在成绩公布(非合格标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其中,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通信专业考试20天内),在本网站下载并填写《复查申请表》,按照表格中复查须知的要求,到我中心办公大厅办理成绩复查手续。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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