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
根据法的效力来源划分,法可分为制定法和判例法。一般地说,制定法(又称成文
法)是现代国家主要的法的渊源,即由国家的各相应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
种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法律(狭义)、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即先制订成文的法
律,再依据法律来执行和判决。判例法是按以前法官的判例为依据来执行和判决。
从法律的历史发展来看,目前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