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期审查软件编码的工程活动和工程进度。
(2)根据实际需要对软件编码工程活动、工作进度进行审查。
(3)对软件编码工程活动和产品进行评审和(或)审核,并报告结果。这些评审和(或)审核至少应包括:
·软件编码工程任务的准备就绪和完成准则得到满足。
·软件编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需求。
·已完成所需的测试。
·检测出的问题和缺陷已建立文档,并被跟踪和处理。
·通过软件编码,对设计的跟踪得以实施。
·在软件产品提交前,依据软件基线验证了用来管理和维护软件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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