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规划的内容应有统一性
由于监理规划是指导整个监理项目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做到其内容构成力求统一。这是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的基本要求,也是监理工作科学化的要求。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监理项目部全面开展工作,如果监理规划的编写内容不能够做到系统、统一,监理工作就会出现漏洞或矛盾,使正常的监理工作受到影响,甚至出现失误。
2)监理规划的内容应有针对性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具有单件性和一次性。因此,对某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而言,监理规划的内容必须根据这个项目的实际来编制,如果忽视监理规划内容的针对性,采用同一模式、同一方法开展监理工作,必然会导致目标偏离计划,甚至出现失误。所以一个好的监理规划,应该针对具体的信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目标规划,建立监理项目部和制度。只有这样,监理规划才能真正起到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
3)监理规划的内容应该具有时效性
监理规划的内容应该随着工程项目的逐步开展,对其不切实际的措施进行不断的补充、完善、调整。实际上它是把开始勾画的轮廓进一步细化,使得监理规划变得更加详尽可行。在工程项目的开始阶段,总监理工程师不可能对项目的具体信息掌握得非常准确,兼之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到来自内外各种因素和条件变化的影响,这就使得监理规划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进一步的完善,才能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
1)规划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所谓规划信息,就是指与监理规划相关的信息,如所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情况(一般由建设单位提供)、承建单位(可能还包括设计单位、分包单位)的情况、建设单位的情况、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监理任务等信息,在编制监理规划以前,应该广泛收集相关的监理信息,在整理和消化这些材料的基础上开始着手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2)项目规划目标的确认
依据上一步收集到的项目规划信息,来确定项目规划的目标,并对目标进行识别、排序和量化,为下一步确定监理工作做准备。
3)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在对监理规划目标进行确认的基础上,具体确定监理单位应该做的工作。在这里,监理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等,都将得到确定。确定的依据一方面来自于上边所确定的监理规划目标,另一方面来自于监理委托合同。
4)按照监理工作性质及内容进行工作分解
紧承上一步,在对监理工作进行初步确认的基础上,对监理工作进行细分,确定不同小组的责任,以此来确定各自的监理任务。
(1)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等;
(2)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等;
(3)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等,其中标准应包含公认应该遵循的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或地方标准;
(4)监理大纲、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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