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舆情的表现方式
随着因特网在全球范围内的飞速发展,网络媒体已被公认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网络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网络舆情其表现方式主要为:新闻评论、BBS论坛、博客、播客、聚合新闻(RSS)、新闻跟帖、转帖等等。
网络舆情的特点
网络舆情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决定了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
(1)直接性
通过 BBS、新闻点评和博客网站,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网络舆情还具有无限次即时快速传播的可能性。在网络上,只要复制粘贴,信息就得到重新传播。相比较传统媒体的若干次传播的有限性,网络舆情具有无限次传播的潜能。网络的这种特性使它可以轻易穿越封锁,令监管部门束手无策。
(2)随意性和多元化
“网络社会”所具有的虚拟性、匿名性、无边界和即时交互等特性,使网上舆情在价值传递、利益诉求等方面呈现多元化、非主流的特点。加上传统“把关人”作用的削弱,各种文化类型、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生活准则、道德规范都可以找到立足之地,有积极健康的舆论,也有庸俗和灰色的舆论,以致网络舆论内容五花八门、异常丰富。网民在网上或隐匿身份、或现身说法,纵谈国事,嘻怒笑骂,交流思想,关注民生,多元化的交流为民众提供了宣泄的空间,也为搜集真实舆情提供了素材。
(3)突发性
网络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重大新闻事件在网络上成为关注焦点的同时,也迅速成为舆论热点。在当前,舆论炒作方式主要是先由传统媒体发布,然后在网络上转载,再形成网络舆论,最后反馈回传统媒体。网络可以实时更新的特点,使得网络舆论可以昀快的速度传播。
(4)隐蔽性
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世界,由于发言者身份隐蔽,并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自然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
(5)偏差性
互联网舆情是社情民意中最活跃、最尖锐的一部分,但网络舆情还不能等同于全民立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新闻跟帖、论坛、博客的出现,中国网民们有了空前的话语权,可以较为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感受。但由于网络空间中法律道德的约束较弱,如果网民缺乏自律,就会导致某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比如热衷于揭人隐私、谣言惑众,反社会倾向,偏激和非理性,群体盲从与冲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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