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开发合同中索赔的性质属于( )
A、经济补偿 B、经济惩罚
C、经济制裁 D、经济补偿和经济制裁
尚大教育分析:
教程p378-13 5.1索赔概念和类型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建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建设单位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而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承建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的损失,向承建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妥协时,可通过仲裁解决。
尚大教育软考学院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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