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对二、三级电源维护中心进行技术指导。
(8)组织推广新技术、新设备。
2. 二级电源技术维护支援中心的主要职责
在省邮电管理局的直接领导下,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重大故障分析工作,并及时向省局及一级中心汇报。
(2)负责解决本省电源系统和设备维护中存在的问题。
(3)做好电源专业短期培训工作。
(4)负责推广新技术、新设备。
(5)负责编制维护规程实施细则。
3. 三级维护中心的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维护规程和维护细则,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
(2)跟踪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障碍及时处理。
(3)参与基建工程、大修工程方案会审和竣工验收。
(4)做好设备的故障统计工作,重大故障要及时上报。
(5)负责对县及以下通信局站的电源维护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援。
(6) 申报设备更新、改造、大修计划,待批准后组织实施。
(7) 定期进行业务技术学习。
第二节 维护责任的划分
第13条 电力机房根据用电标准向其他专业机房供电,专业机房若有特殊要求,应由电源主管部门协调解决。金属软管
第14条 各专业机房应合理地使用电能,不得临时布放电力线,需要增加负荷时必须经电源主管部门审核,并通知电力机房。
第15条 电力机房至各专业机房配电设备第一受电端子间的电力线(含第一受电端子)由电力机房人员维护,该端子以后部分由专业机房负责维护。对于分散供电系统,应按电源系统的组成方式划分维护责任,原则上电源专业负责到电源供电端子(含供电端子)。
第16条 电力维护人员有权检查用电部门的第一级熔断器(开关)是否符合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