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作安排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教〔2013〕19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3年度河南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13年9月14日举行,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共设2个科目,即:《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其中中级《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共5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二、报名条件
河南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10号)要求执行: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它工程类专业或学位,其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通信工程类相近专业:
计算机、电子、软件、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通信、电子工程、无线通信、数据及多媒体、计算机应用、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五)获得通信专业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以于2013年6月10-28日期间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站(http://tx.rkb.gov.cn),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报名程序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
考生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站(http://tx.rkb.gov.cn),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省通信管理局,一份本人留存。
2、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相关通信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考人员经省通信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资格初审后由省人社厅职称处进行资格终审(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www.hca.gov.cn和职业水平考试网站http://tx.rkb.gov.cn)。各省辖市单位报考人员经单位、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到省辖市人社局职称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将《考试报名表》、《资格审查汇总表》交省通信管理局统一进行汇总。
实行人事代理单位的考试报名工作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报名,档案存放在省辖市人才交流机构的按省辖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机构的按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河南省通信专业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2份(一份留报考单位,一份留省通信管理局);
(2)《河南省通信专业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4份(报考单位、资格审查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分别留存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缴费
根据豫发改收费﹝2012﹞1138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70元/人/科,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方可进行在线缴费。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11日到2013年9月13日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站(http://tx.rkb.gov.cn),进入“考生报名”栏目打印准考证(A4纸),并按准考证要求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各地、各单位在采集和汇总考生信息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考生信息通过审核后将不能更改。
(二)《河南省通信专业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和《河南省通信专业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是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各单位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考试。
(三)相关教材可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站(http://tx.rkb.gov.cn)“问题与解答”栏目查看征订方式。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