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2.1按信息系统范围划分的合同分类
1.总承包合同
总承包合同也称“交钥匙承包”,发包人把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从开始立项、论证、
施工到竣工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资质的承包人。
这种承包方式有利于充分发挥那些在工程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丰富的经
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专业优势,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提高投资效益。采
用总承包的方式进行承包,发包人和承包人要签订总承包合同。这种总承包合同既可以
用一个总合同的形式,也可以用若干合同的形式来签订。
2.单项项目承包合同
发包人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不同工作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
单项工程承包方式有利于吸引较多的承包人参与投标竞争,使发包人有更大的选择
余地;也有利于发包人对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实施直接的监督管理。这种发
包方式较适用于那些对工程建设有较强管理能力的发包人。
3.分包合同
总承建单位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项目,再发包给子承建单位。
它是指工程总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设计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以后,
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
分包合同。
签订分包合同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承包人只能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程分
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第二,分包工程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
| 各省软考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