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网络系统完工时,业主、承建方和监理方三方共同确定验收方案,监理方有如下主要工作。
(1)是否符合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技术文档和工程实施管理资料是否完备;
(3)工程涉及的主要设备、材料的进场和检验报告是否完备;
(4)各单项工程的设计、实施、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是否完备;
(5)承建方的售后服务和培训计划是否完备。
工程验收组的成员,原则上不使用监理方和承建方的人员,避免出现“谁监理谁验
收、谁施工谁验收”的状况。验收组成员应对监理方和承建方保密。但监理方的人员可
以作为业主邀请的代表。一般情况下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验收单位和人选。
(1)承建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工程验收所依据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的名称。
(2)承建方和监理方向验收组提供验收标准文本,并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提出具体的要求。
在工程验收的准备阶段,监理方应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承建方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整理所有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2)协同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技术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批复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工程概预算等)的整理。
(3)组织人员编制竣工决算,起草工程验收报告的各种文件和表格。
初步验收是在承建方自检的基础上,由业主、承建方、监理方组成项目初验小组,对工程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提出正式的竣工验收申请。
上级主管部门或负责验收的单位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和竣工验收报告后,经过评审、确认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和标准,即可组织正式验收。
正式验收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八个步骤:
(1)承建方作关于项目建设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的报告;
(2)监理方作关于工程监理内容、监理情况以及工程竣工意见的报告;
(3)验收小组全体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4)验收小组对关键问题进行抽样复核(如测试报告)和资料评审;
(5)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鉴定结果;
(6)进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7)办理验收资料的移交手续:
(8)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4)验收资料的保存
验收资料应作为工程项目的档案在工程验收结束后移交给业主,作为今后扩建、维修的依据,也作为复查的依据。保存的资料要全面、完整,由专门机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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