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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2-26 13:38:21 点击数: 尚大软考交流群:376154208
全国软考办消息,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已发文公布(国人厅发[2006]98号)2006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具体是:各级各科目均为45分。我省合格考生名单将由省人事厅审定后发文公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2006年7月25日
<尚大教育,教育至上,人才为大:sdedu.cc>

 全国软考办消息,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已发文公布(国人厅发[2006]98号)2006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具体是:各级各科目均为45分。我省合格考生名单将由省人事厅审定后发文公布。

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
200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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