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准考证打印   论文投票   报考指南   论文辅导   软考培训   郑重申明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新闻 >> 正文
正文
【资讯新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尚大教育 作者:尚大教育 时间;2018-07-30 11:29:34 点击数: 尚大软考交流群:376154208
人社厅发〔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大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的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建设工程计价 72 12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尚大教育,教育至上,人才为大:sdedu.cc>
人社厅发〔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大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的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建设工程计价 72 12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84 14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60 10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60 10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60 100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8年1月20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该表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1月8日
<尚大教育,教育至上,人才为大:sdedu.cc>
 
   各省软考办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上一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8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下一篇:习近平会见毛里求斯总理贾格纳特
 相关文章
 
 
跟贴共
笔 名 :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尚大教育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距离2023年05月27-28日软考考试还有
尚大软考交流群:376154208
软考各地考务机构
历年真题汇总




各省市软考报名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