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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尚大教育 作者:尚大教育 时间;2018-07-30 11:08:37 点击数: 尚大软考交流群:376154208
人社厅发〔2017〕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环境保护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的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20 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尚大教育,教育至上,人才为大:sdedu.cc>
人社厅发〔2017〕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环境保护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的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20 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90 15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90 15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72 120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7年9月10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附件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7日
<尚大教育,教育至上,人才为大:sdedu.cc>
 
   各省软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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